1.养路费什么时候取消的

2009年的汽油价格_2009年1月汽油价格

养一部车一年的费用

一、固定费用

1、汽车折旧费:目前国家规定轿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而汽车每使用一年,要自然损耗车价的1/15左右。我们以平摊的方式计算10万元的车,每年的折旧费100000/15=6667元。

2、车船使用税:轿车每年200元左右。

3、燃油税:2009年1月1日实行,以汽油为例由每升0.2元调整为每升1元,不单独缴纳而是函在汽油、柴油价格之内一并缴纳。取代了原来每年需要缴纳的养路费。

4、保险费:如果一般情况下投保现有的险种,10万元左右的轿车的保费要每年4000-6000元左右,这里折中5000元。而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投保交强险,大约1000元左右,同时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保险种为第三者责任险,每年1000元左右(各保险公司略有不同)。保险费用支出一年形成消费者一比较大的开支。

二、日常开支

1、油料费:油料包括汽油、机油、齿轮油、刹车油。一般1.6升排量的车在城区道路中行驶,油耗为10升/百公里左右。若每天上下班路程为20公里,每月按600公里计算;每月市区出游一次,来回按100公里计算;一年合计10000公里。若以目前93#汽油约6元/升的价格计算,一年的汽油费约6000元左右;机油按汽油秏量的1%计算,一年12升,机油更换一次10升,共22升,每升10元,要220元;再加上齿轮油。刹车油约250元,油料总计约6470元。

2、停车费:停车费的多少一般由居住环境、生活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在北京,一般小区车库及室外车位的收费为每月120元至150元左右,我们在此以150元计算;按新的室外段停车收费1元/半小时,每天外出停车2小时计算,每月的停车费用是:小区150元+外出停车120元=270元。全年为3240元。

3、路桥费和洗车费:这两项费用有较大的弹性,因外出频率而异。路桥费,在此以每月外出4次100元来计算,全年就是1200元。而洗车费,以每周洗一次计算,一般标准为20元/次,由此每月洗车的开销为80元,一年就是960元。这样,全年这两项费用为2160元。

上面几项开支相加,每年需要支出12000元左右。

三、修理费用

1、定期保养费:除非发生意外,一般自己支付的这部分费用较少。汽车在行驶到5000公里左右做好免费的首保,一般定期的保养也就在每5000公里300元左右,一年的保养费用在600元左右。

2、易损件及零配件费:车辆三种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的滤芯,每年最少要更换一次;电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两年左右(免维护电瓶约4年);轮胎的使用寿命一般3年左右,寿命里程为8万至10万公里;刹车片使用寿命为3万至6万公里,再加上电器等配件,每年大约需2000元左右的零配件费用。

综上所述,一辆10万元的车每年的正常使用支出大概在15000-25000元左右,车的使用时间越长,每年将会相应增加维护和修理的费用,如果是大修,那花费将大大增加。

养路费什么时候取消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2015年1月13日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升至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提升至1.2元/升。这已经是2014年11月底以来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前成品油税负比例已增至45%左右。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2012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透露,消费税改革中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将这种消费税从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中国国家财政部2015年1月12日宣布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再次上调汽柴油消费税。汽油、石脑油等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

扩展资料:

关于试点向居民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情况,可能会从加油站先试点征收消费税。目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将会加强征收管理效果。当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在生产环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能够保证税源的稳定和统一集中征收,方便税务部门征管。但这种征收方式也有着很大的弊端。

如果改为价外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若由“价内”改为“价外”,税金将不再包含于成品油零售价格中,而成为价税分列的税种,另行征收。如此一来,油企和消费者都将会受益。

该政策一旦实施,短期内消费者或会产生逆反心理,将会导致社会购买行为减少,能源相关行业将经历一段动荡期。此外,终端缴费过于零散,给税务部门管理工作提出了考验。

参考资料:

成品油消费税-百度百科

养路费2009年1月1日取消的。

公路养路费,简称公路养护费,是国家按照“公路养护专用”的原则,对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公路养护、维修、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业务收费,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养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已将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费”,从2009年1月1日起,不仅道路养护费、水路养护费,还有道路运输管理费、道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路客货附加费,简单的理解就是换一种方式继续充电,使用“燃油附加税”后,税费在汽油价格中的比重有所提高,油品价格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滞纳金费用征收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11号)第三条规定,现行的养路费滞纳金统一按每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5‰计算。

应征滞纳金计算公式为:应征滞纳金=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5‰×滞纳金天数,其中滞纳金天数按欠缴首月的11日至计算当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即从欠缴首月的11日至缴纳滞纳金的当日,缴纳滞纳金的当日也要计算在内。)欠缴1个月的,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当月应缴养路费额计算。

欠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时,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开始欠缴月份到计算当月的欠缴养路费总额的1/2计算(计算日期为每月10日前时,当月养路费不作为欠缴费额)。